导读:齐峰新材: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 的议案》。该议案后经公司于2026 年5 月21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
本次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董事会的范围内,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6 年半年度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确认,2026 年半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207,822,156.71 元,支付2025 年度股利合计人民币95,210,378.50 元,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人民币0.0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78,636,743.05 元,报告 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1,248,521.26 元。合并后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1,102,863,839.10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 则,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1,248,521.26 元。截至报告期末,公 司总股本为560,061,050 股。
3.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6 年6 月30 日的总股本 560,061,0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 共计人民币56,006,105.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 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 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4.2026 年半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
综上,公司2026 年半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人民币 56,006,105.00 元。占公司2026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0.41%, 现金分红金额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
三、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在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同时,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在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 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 拟定的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给予了 广大投资者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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