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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导读:光大嘉宝: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6-032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集 团”)的下属企业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5 亿元财务资助,可分笔放款,每笔借款期 限为自该笔借款发放日起至该笔借款发放届满不超过60个月,年利率不超过6.5% (单利)。同时,公司将以所持控股子公司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石投顾”)51%股权为前述财务资助提供质押担保。具体以公 司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交易外,2025 年9 月15 日,公司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控股”)的 全资子公司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通过其下属 企业上海安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9.9 亿元财 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53 号、2025-058 号、 2025-062 号和2025-063 号公告。2025 年11 月17 日,公司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光控江苏、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的9 亿、2 亿元财务资助分别 进行续期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66 号、2025-067 号 和2025-075 号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向实际 控制人光大集团的下属企业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5 亿元财务资助,可 分笔放款,每笔借款期限为自该笔借款发放日起至该笔借款发放届满 不超过60 个月,年利率不超过6.5%(单利)。同时,公司将以所持控 股子公司安石投顾51%股权为前述财务资助提供质押担保。具体以公 司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本次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6 年8 月14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 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苏扬先生、苏晓鹏 先生、荣勇先生、王凯伦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 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因过去12 个月内公司与接受财务资助相 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5%以上等原因,故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与本 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 别持有公司A 股股份211,454,671 股、148,392,781 股、77,559,297 股,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7,406,7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17%。 上述关联股东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务资助提供方尚未明确,但确系公司实际 控制人光大集团的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相应质押担保的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光大集团下属企业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财务资助, 可分笔放款,每笔借款期限为自该笔借款发放日起至该笔借款发放届 满不超过60 个月,年利率不超过6.5%(单利)。同时,公司将以所持 控股子公司安石投顾51%股权为前述财务资助提供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协议。以安石投顾股权质 押之事,尚需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光大控股同意。具体以公司与光大集 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四、授权事项

如公司股东会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则授权公司副总裁荣勇先 生决定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财务资助 的借款年利率经相关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公司以持有 的控股子公司股权为公司自身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符合市场惯例,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 高公司融资效率,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也体现了光大集团作为 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和信心。借款利率对相关方均是公 平且合理的。公司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股权为公司自身债务提供质押 担保,符合市场惯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独立性 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8 月14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苏扬先生、苏晓鹏先生、

荣勇先生、王凯伦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二)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 年8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 员会第二次会议暨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全体独立董事表示同意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接受财务 资助并由公司为自身的该笔债务提供相应质押担保的事项需履行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 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25 年9 月15 日,公司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9.9 亿元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 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53 号、2025-058 号、2025-062 号和2025-063 号公告。

2025 年11 月17 日,公司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光控江苏、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的9 亿、2 亿元财务资助分别进行 续期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5-066 号、2025067 号和2025-075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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