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瑞星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8 月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8 月6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谷红军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 人。
董事王川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南丽敏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王启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苏毅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募投项目“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成果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 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公 司充分考虑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研发中心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7 年12 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议》;
(一)《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二)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第二 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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