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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导读:瑞星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920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9日的《关于同意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21号),瑞星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2,86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07元。截至2023年6月21日,募集资金总额145,407,600.00元,扣除承销费12,94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2,467,600.00元,已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的账户。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35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期末余额
中国银行枣强支行1003143559485,674,637.69
中国银行枣强支行1008544416269,803,565.00
工商银行大邑晋原支行44020428291001189454,579,508.15
工商银行大邑晋原支行4402042829100118821338,309.57
合计-20,396,020.41

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有3,000.00万元临时补流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100510662206账户,该账户系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支付。

(三)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进度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进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投入进度(%)原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1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瑞星股份70,434,920.6865,062,586.1792.372026年1月
2研发中心瑞星股份50,000,000.006,246,173.7812.492026年7月
合计--120,434,920.6871,308,759.95--

二、 拟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进行结项,截至 2026 年1月本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6年6月30日此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节余金额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节余金额
1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70,434,920.6865,062,586.17640,612.756,012,947.26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募集资金节余主要系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支出调整所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开展扩建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影响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6,012,947.26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结算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后续公司将及时完成节余募集资金的划转,并于转出后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结项以及将节余资金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规划及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和意见

202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012,947.26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结算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瑞星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前述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一)《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四)《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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