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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导读:灵康药业: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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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69证券简称:灵康药业公告编号:2026-042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28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70元,共计募集资金76,05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63.00万元(承销及保荐费总计4,563.00万元,已预付3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1,787.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已预付的承销费和保荐费用3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1,487.00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92.03万元后(包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的新增外部费用200.00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0,294.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150号)。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40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25,000,000.00元,坐扣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和保荐费用4,245,283.0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520,754,716.98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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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年12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佣金、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73,113.21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7,781,603.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7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1、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48.63
加:本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银行手续费0.04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48.67

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支付发行外部费用200.00万元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1、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299.40
加: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9,986.02
加:本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银行手续费2.15
减:使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9,349.29
2、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938.28

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8,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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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单位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朝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6942056173,477,580.6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朝阳支行190332010400189919,157.55
合计3,486,738.24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120209201980018252289,131,228.7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1202092019800169148251,600.66
合计89,382,8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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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附表1)。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70,229.56万元,其中用于冻干粉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7,250.88万元、粉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2,940.19万元、药品物流中心项目9,225.14万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2,614.36万元、ERP系统建设项目1,214.3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46,984.69万元。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附表2)。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7,133.52万元,其中用于“海南灵康制药美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7,133.52万元。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在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了保障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313.2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6393号)。

201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313.26万元置换截至2015年6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资金置换在2015年和2016年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转出金额分别为2,838.40万元和3,474.86万元。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了保障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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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0年12月2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85.90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66.18万元(不含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518号)。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485.9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资金置换在2021年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8,287.5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8,938.28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9,349.29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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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终止,对ERP系统建设项目、药品物流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8,148.90万元(含结余募集资金、历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入与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该议案已经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一方面,因物流运输、人员流动受阻,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后。另一方面,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密切关注医药行业政策和客户需求的变化,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适时优化调整募投项目建设方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募投项目涉及的部分主要产品已被纳入集采,纳入集采后,中标药企将取得大部分公立医疗机构的市场份额,而且药品价格出现大幅下降,公司后续取得上述相关药品批件后已经较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该募投项目涉及的高附加值且受集采影响较小的专科类注射剂产品和口服固体制剂产品受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影响导致市场推广不及预期。同时,随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相关的配套法规出台,药品的生产不再受限于企业自身生产基地的制约。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终止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上述事项,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灵康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6年上半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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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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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0,294.9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0,229.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冻干粉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26,854.827,316.297,316.297,250.88-65.4199.112018年6月2,033.15是[注2]
粉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11,712.132,940.192,940.192,940.19100.002018年6月-34.25是[注2]
药品物流中心项目10,085.429,225.149,225.149,225.14100.002019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否[注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353.27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是[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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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3,803.802,614.362,614.362,614.36100.002018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注3]
ERP系统建设项目6,725.001,214.301,214.301,214.30100.002019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注3]
补充流动资金1,764.6046,984.6946,984.6946,984.69不适用不适用否[注3]
合计70,299.0470,294.9770,294.9770,229.56-65.411,998.9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公司根据医药政策的变化及实际情况,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未来的研发工作将以自有资金投入,确保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见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见报告三(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见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70,299.0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0,294.97万元,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注2]经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了冻干粉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粉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注3]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终止,对ERP系统建设项目、药品物流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8,148.90万元(含结余募集资金、历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入与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该议案已经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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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年半年度编制单位: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1,778.1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133.5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海南灵康制药美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51,778.1651,778.1651,778.167,133.52-44,644.6413.78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是[注]
合计51,778.1651,778.1651,778.167,133.52-44,644.6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一方面,2020年至今受疫情影响,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后。另一方面,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密切关注医药行业政策和客户需求的变化,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适时优化调整募投项目建设方案。再者,项目当地政府对城市规划有所调整,导致项目多项审批手续办理时间较长,使得项目在建设推进过程中进展缓慢,与计划完成时间相对滞后,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延迟。最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该募投项目涉及的部分主要产品已被纳入集采,纳入集采后,中标药企将取得大部分公立医疗机构的市场份额,而且药品价格出现大幅下降,公司后续取得上述相关药品批件后已经较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该募投项目涉及的高附加值且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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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影响较小的专科类注射剂产品和口服固体制剂产品受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影响导致市场推广不及预期。同时,随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相关的配套法规出台,药品的生产不再受限于企业自身生产基地的制约。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终止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上述事项,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灵康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了“海南灵康制药美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见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见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见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经2024年6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灵康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了海南灵康制药美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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