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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家家居: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份回购价格的公告

导读:顾家家居: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份回购价格的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份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内容:回购价格由10.46 元/股调整为9.08 元/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4 年9 月20 日,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其中《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顾家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顾家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实<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也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 年9 月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

了《独立董事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9),独立董事谢诗蕾作为征集人就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9 月23 日至2024 年10 月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10 月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 年10 月14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以2024年10月17日为授予日,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 9,835,288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84元/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4年11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了 《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4-083),在实际认购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计11万股,82名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共认购9,725,288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激励计 划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仍为821,891,51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9,725,288

股变更为9,725,28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9,725,288股变更为812,166,231 股。

7、2024 年11 月2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 数为82 名,授予登记数量为9,725,288 股。

8、2025 年4 月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将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120,000 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事项经公司于2025 年5 月19 日召开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 年7 月22 日办理完成了回 购注销手续。

9、2025 年7 月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份回 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由11.84 元/股调整为10.46 元/股;《关于回购 注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3 名已离职激 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32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议 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以上事项经公司于2025 年7 月24 日召开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 年9 月8 日办理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

10、2026 年7 月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 意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78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714,115 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6 年7 月15 日,上述股票上市流通。

11、2026 年8 月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回购 价格由10.46 元/股调整为9.08 元/股;《关于回购注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 限售的96,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

1、前次回购价格的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 年7 月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份回 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由11.84 元/股调整为10.46 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 年7 月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 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份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3)。

2、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事由

公司分别于2026 年4 月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 年 5 月13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8 元(含税)。公司2025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 年7 月6 日实施完毕。

3、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 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派息: P=P_{0}-V]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2)回购价格的调整结果

[P=10.46-1.38=9.08 元/股。]

回购价格由10.46 元/股调整为9.08 元/股。

三、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对 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回购价格由10.46 元/股调整为9.08 元/股,并将此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回购 价格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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