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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泰生物: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导读:颖泰生物: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 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销情况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夯实公 司资产质量,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 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难 以追收且实质产生坏账损失的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款项所涉债务人多数存在经营异常、主体注销、营业执 照被吊销、破产重组或资金链断裂等情形,丧失偿付能力,相关款项 长期逾期。针对上述款项,公司已积极采取协商催收、提起诉讼或仲 裁、申报债权、申请司法强制执行等多种措施进行追偿,但或因债务 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资产,部分案件司法执行程序已终结;或因债务人 破产重组长期无实质进展,追索效果未达预期。

鉴于上述款项经公司长期、持续且积极的多渠道追讨仍未能收回,

收回可能性极低,相关资产已形成实质性损失,符合企业坏账核销的 认定条件,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对该部分款项予以核销。本次拟 核销坏账共计13 笔,涉及应收款项金额共计5,631.45 万元,核销的 应收款项均为历史积存债权,欠款方均非公司关联方,所涉账款已在 之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 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应收款项核销是对公司前期已形成的不良资产的合规 清理,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 司章程》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 司当期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有效提升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 性。本次核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后续公司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落实专人持续跟进,一旦发 现相关债务人具备偿债能力,立即启动追索程序,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应收款项管理,进一步强化账款逾期风险防控。 三、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8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以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 收款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 年8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

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均为公司经营期间 长期挂账、款项追收无果,已实质形成坏账的款项。本次核销严格遵 循《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要 求,核销依据充分、程序合规。本次账务处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资产价值,进一步夯实资产质量,有效防范财务 风险。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部分应收款项核销事宜,并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应收款项核销是对公司前期存量不良 债权资产开展规范化清理工作,相关处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本次账务核销处理,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 公司的资产规模、财务状况以及当期实际经营成果。董事会一致同意 公司对该部分应收款项依规进行核销处理。

六、 备查文件

(一)《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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