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三瑞智能: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 日和2026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股 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分红条件为公司当期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及公司现金流能够 满足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在满足前述分红条件下,分红金额不超 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刊载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 施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65,147,519.0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3,493,529.04元。截至2026 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722,877,144.66元,母公司报表可供 分配利润为718,427,973.9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
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6 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18,427,973.95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349,352.90元,提取任意盈 余公积金0元。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3.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相 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2026年半年 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以当前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3.7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003,750.00元 (含税),占2026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6.57%。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且本次利润分配金额不超过当期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符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 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所确定的中期分红安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 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为前提,综合考虑了公 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和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需求,与公司实际及未来规划匹配。公 司本次拟实施的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日常运 营和长期发展,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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