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恩华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 年8 月17 日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 号恩华科技大厦20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2026 年8 月6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 次会议应到董事10 名,实到董事10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彭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6-029)于2026年8月18日登载于巨潮资 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6-030)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 (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李岗生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 责人)职务,董事会同意李岗生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职务,李岗生先生在 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了保证公司相关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孙家权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 事会同意聘任何竹子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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