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嘉元科技: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 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 (2026年1月31日至2026年7月3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6 年8 月13 日出具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 期间,共有3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上述3 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均发生在其知悉本激励 计划相关信息前,核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相关人员向其传递本激 励计划未公开信息的情况。该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股票交易均系基于其个 人对二级市场公开行情而作出的投资判断,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 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 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 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 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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