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石化油服:对外捐赠管理实施细则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实施细则
2022年6月10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8月17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公众形象,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权益,进一步规 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 各单位(包括各子公司、分公司),本部各部门。
第三条对外捐赠含义和范围
本细则所称对外捐赠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履行社会责任,传递爱心善举,弘 扬慈善公益精神,以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包括货币或实物等形式)进行的对外赠与 行为。具体范围包括:
(一)向援扶地区的捐赠。包括完成国家指定的定点帮扶及对口支援新疆地区 (援疆)、西藏地区(援藏)、青海地区(援青)等地区任务的乡村振兴项目相关捐 赠;完成地方政府指定的教育帮扶、产业帮扶等援扶任务相关捐赠。
(二)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包括向发生自然灾害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 或指定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捐赠。
(三)向公益救济和公共福利事业的捐赠。包括向残疾人事业、教育事业、医 疗卫生事业、文化体育事业、环境保护事业、节能减排事业、公共安全事业、社会公 共设施建设以及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等方面的捐赠。
(四)向境外地区的捐赠。包括向境外机构所在国政府、当地社区、行业协 会、慈善机构等组织的捐赠。
(五)经公司批准的其他捐赠和赞助。
第四条管理原则
(一)预算管理,严格程序。对外捐赠严格实行预算管理。所有捐赠项目均需 纳入年度预算,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除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外,原则上不得 安排预算外的捐赠支出。
(二)分级管理,压实责任。对外捐赠实行分级管理,按照“谁立项、谁负 责;谁审批、谁监督”原则,压实各级管理监督责任。
(三)量力而行,避免重复。捐赠实施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自身经 营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现金流量等财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对外捐赠支出规 模,严格控制非必须的捐赠支出。
对外捐赠应统一采用“石化油服”的名义。在同一预算年度内,同一捐赠项目不 得拆分成若干项目执行,同一捐赠实施单位不得就同一事项向同一受赠对象重复捐 赠。不同单位就同一事项向同一受赠单位捐赠,应相互协商或由公司本部明确其中一 家单位作为代表进行捐赠。
(四)依法依规,注重效果。对外捐赠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制 度,不得以其他方式或名义进行变相捐赠。对外捐赠应聚焦解决受赠方急需解决的实 际困难,注重帮助援扶对象建立增收致富长效途径,注重树立石化油服良好企业形 象。
(五)践行ESG 理念,推动可持续发展。将对外捐赠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 载体,以ESG 理念引导对外捐赠项目,夯实ESG 体系建设基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撑高质量ESG 信息披露,不断提高ESG 治理能力和绩效水平, 增强资本市场认同。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为公司对外捐赠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所属单位对外 捐赠工作;负责制定修订对外捐赠管理相关制度;审核所属单位年度对外捐赠预算及 编制公司本部年度对外捐赠预算;对权限范围内所属单位的对外捐赠项目进行审批,
对权限范围外所属单位的对外捐赠项目进行初审并报批;进行捐赠预算总量控制和项 目管控;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做好对外捐赠项目总结,对公司对外捐赠工作进行总结; 负责对外捐赠宣传工作。
第六条公司财务资产部为对外捐赠预算管理部门,负责将审核后的对外捐赠预 算纳入公司财务预算;指导各所属单位规范对外捐赠支出的会计核算;办理公司本部 对外捐赠款项支付。
第七条法律事务部负责审核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对外捐赠协议法律条款。
第八条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对外捐赠管理,编制本单位对外捐赠年度预算;做 好项目立项、备案或报批、实施、督导及总结;注重提高捐赠资金使用效果,向公司 党群工作部报告对外捐赠有关情况。
第三章业务管理方法、规则、程序
第九条对外捐赠预算管理
(一)对外捐赠支出纳入预算管理体系,执行公司预算管理制度。
(二)预算编制及上报。每年9 月份,所属单位编制下一年度对外捐赠预算,在 履行集体议事决策程序后,通过石化对外捐赠信息系统填写有关信息,报送公司党群 工作部。按照地方政府要求实施的对外捐赠项目,应提供有关依据。本部部门参照执 行。
(三)预算审批。
1. 每年10 月份,公司党群工作部将初审后的所属单位对外捐赠预算,通过石化 对外捐赠信息系统报送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境外捐赠项目需与境外机构做好统筹, 由公司党群工作部初审。
2. 公司党群工作部会同财务资产部将公司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纳入财务预算,按 照内控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四)预算控制。
捐赠实施单位应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开展对外捐赠,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确需发 生预算外对外捐赠或预算内捐赠项目发生重大调整(如捐赠对象和金额),应向公司 党群工作部报送书面请示。公司党群工作部在预算金额内商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研究 确定,并在石化对外捐赠信息系统中备案;超出预算金额的对外捐赠项目,需履行审 批和上级备案手续。
第十条对外捐赠项目审批
(一)审批程序。
1. 备案。单笔100 万元(含)以下预算内捐赠项目,若项目与年度预算内容和 金额一致,在石化对外捐赠信息系统中完成备案后即可实施。若与年度预算不一 致,100 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在履行集体议事决策程序后,向公司党群工作部报 批,并在石化对外捐赠信息系统中完成备案后实施;100 万元以上项目按第十条第二 款权限管理。项目实施前,通过石化对外捐赠信息系统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履行备案程 序,并按季度更新进度。备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时间、地点对象、实际发生金 额、效果总结及相关财务凭证等。
2. 申请。单笔100 万元以上预算内捐赠项目及预算外捐赠项目,捐赠实施单位 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后,通过石化对外捐赠信息系统向公司党群工作部提出项 目实施申请。
3. 审核。公司党群工作部根据第十条第二款管理权限,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
4. 批复。公司按照内控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批复捐赠实施单位。批复中明确 捐赠资金列支范围,抄送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财务资产部及公司财务资产部。
(二)审批权限。
1. 预算内对外捐赠项目
(1)单笔100 万元(含)以下的项目,由所属单位根据对外捐赠年度预算,履 行内部程序后,通过石化对外捐赠信息系统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备案。
(2)单笔100 万元以上、200 万元(含)以下的项目,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3)单笔200 万元以上的项目,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 制度、内控权限指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审批通过后,还须履行相关上级 备案手续。
2.预算外对外捐赠项目,由捐赠实施单位向公司申请,经公司初审后,还须履行 上级备案手续。
3.公司章程对审批权限另有规定的,按照章程执行。
第十一条对外捐赠项目实施
(一)除国家特殊规定或经审批备案,对外捐赠一般应通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或 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
(二)捐赠实施单位应按照项目金额对应的管理权限和流程,通过石化对外捐赠 信息系统生成表格后,与受赠方签订捐赠协议或履行必要的捐赠受赠手续,载明捐赠 款物种类、质量、数量、捐赠时间和用途等内容。捐赠财产用于兴建公益事业工程项 目的,应在捐赠协议中对工程项目的资金、建设、管理和使用作出约定。废旧固定资 产的捐赠以残值金额参照第十条第二款权限管理。捐赠发生当年,捐赠实施单位应取 得相应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或其他合法凭证(含石化对外捐赠信息系统生成的有关表 格),交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处理。
(三)捐赠项目实施过程中,捐赠实施单位应对资金、物资、进度、质量、安全 等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做好捐赠项目的督促落实,确保捐赠资金有 效使用,按季度通过石化对外捐赠信息系统反馈项目进度。捐赠项目发生重大调整 (如捐赠对象、金额发生变化、跨年实施或无法执行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党群 工作部,按照第九条第四款规定管理。
(四)效果管理。捐赠实施单位负责对项目效果进行总结,并向公司党群工作部 和集团公司反馈。
第十二条对外捐赠总结及宣传
(一)捐赠实施单位要对照ESG 评价指数体系(社会责任部分),提升对外捐赠 成效,注重总结推广对外捐赠典型案例。每年12 月份,捐赠实施单位通过石化对外捐 赠信息系统反馈预算执行情况,并按照财务规定完成对外捐赠项目决算。公司对本年 度对外捐赠预算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报送公司分管领导、集团公司党群工作 部,抄送公司财务资产部。
(二)对外捐赠项目实施后,捐赠实施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公司党群工作 部。党群工作部统筹做好对外捐赠宣传工作,树立石化油服良好企业形象。
第四章对外捐赠监督检查与问责
第十三条党群工作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牵头组织对公司对外捐赠工作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所属单位审计、财务、纪检监督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对外捐赠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对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执行预算管理不严等不规范行为,予以通 报并限期整改。对外捐赠中如发生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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