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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关于协议转让受让方承诺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导读:苏大维格:关于协议转让受让方承诺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议转让受让方承诺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先生以及5%以上股东虞樟星先生(以下合称“转 让方”)分别于2026 年6 月9 日、2026 年6 月22 日与宁波和德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代表和德商学荟增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以下简称“和德商学荟基金” 或“受让方”)签署了《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 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陈林森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1,914,8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9%)无限售条件股份转让给和德商学荟基金;虞 樟星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0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无限 售条件股份转让给和德商学荟基金;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合计12,984,84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4%)。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安排以及受让方出具的承诺,和德商学荟基金 承诺自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完成过户登记为准)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标的股份(包括由该部 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9 日、2026 年6 月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 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受让方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受让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德商学荟基金自愿将本次协议转 让受让股份的锁定期由12 个月延长至18 个月。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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