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派诺科技: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变动公告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变动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命的基本情况
2026 年8 月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 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立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许曼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唐嘉敏女士为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
聘任何立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6 年8 月14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210,265 股,占公司股本的0.7956%,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许曼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6 年8 月14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4,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0.0092%,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唐嘉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自2026 年8 月14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邓翔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自2026 年8 月14 日起不再担任总经理。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20,327,580 股,占公司股本的13.363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
任后继续担任董事长职务,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本公司何立林先生,因工作调动,自2026 年8 月14 日起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1,210,265 股,占公司股本的0.795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 后继续担任董事、总经理、研发总监职务,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本公司袁媛女士,因工作调动,自2026 年8 月14 日起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2,336,880 股,占公司股本的1.536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 后继续担任财务负责人职务,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本公司许曼琳女士,因工作调动,自2026 年8 月14 日起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4,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0.009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 后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邓翔先生已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及违反承诺的 情形,离任后担任董事长职务将继续履行承诺。
何立林先生已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及违反承诺 的情形,离任后担任董事、总经理、研发总监职务将继续履行承诺。
袁媛女士已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及违反承诺的 情形,离任后担任财务负责人职务将继续履行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上述人员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 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 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人员离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邓翔先生的《辞任申请书》
2、何立林先生的《辞任申请书》
3、袁媛女士的《辞任申请书》
4、许曼琳女士的《辞任申请书》
5、《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17 日
附件:
1. 何立林先生简历
何立林先生,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北海银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深圳中电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保护产品线研 发经理、深圳市科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配电事业部副总经理,2013 年加入本公司, 具有多年充电桩行业经验,擅长充电站设计、新能源汽车充电方案规划、各类充电桩产 品设计,现任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研发总监、子公司珠海兴诺 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2. 许曼琳女士简历
许曼琳女士,1995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 年加入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法务专员,2019 年1 月至今,担任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规则,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 唐嘉敏女士简历
唐嘉敏女士,1996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法律职 业资格证书。曾任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人、横琴国际知识产 权交易中心知识产权布局方案经理、北京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2024 年加入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多年民商事、合同、经济纠纷、知识产权纠纷、金融 借款纠纷、劳动争议解决经验。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