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天力: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拓展业务领域,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纸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纸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用于传染病 |
| 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第一百三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 第一百三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若干名,协助经理工作,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若干1-5名,协助经理工作,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第一百五十三条 设副经理若干名,负责协助经理工作。副经理由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经理向经理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并根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履行相关职责。但必要时可应董事长的要求向其汇报工作或者提出相关的报告。 | 第一百五十三条 设副经理若干名,负责协助经理工作。副经理由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经理向经理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并根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履行相关职责。但必要时可应董事长的要求向其汇报工作或者提出相关的报告。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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