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天音控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8 月17 日(星期一)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8 月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8 月17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8 月17 日9:15 至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17 号德胜尚城D 座(天音通信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绍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1 人,代表股份346,338,87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3.7858%。其中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8 人,代表股份39,666,5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 人,代表股份23,465,8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91%;其中中小股东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1 人,代表股份12,300,0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9 人,代表股份322,873,0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1.496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7 人,代表股份27,366,49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96%。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新增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343,308,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51%; 反对2,659,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8%;弃权 37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071%。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6,636,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609%;反对2,659,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35%;弃权37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56%。
关联股东黄绍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同意46,951,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658%; 反对2,807,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30%;弃权 1,07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113%。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5,785,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168%;反对2,807,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77%;弃权1,07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56%。
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黄绍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46,947,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571%; 反对2,809,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61%;弃权 1,07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168%。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5,781,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057%;反对2,809,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17%;弃权1,07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26%。
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黄绍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芬芬律师、郝剑楠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 员资格、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8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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