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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英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双英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8 月1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阳旭路东1 号董事会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8 月1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英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 人。

王洪、蒋金汐、张浩、肖青松、彭松、唐莉容、张力因异地办公原因以通讯 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张家口双英工厂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的发展需求,结合新能源汽车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发

展趋势,为支持公司整体产品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出资在张家 口设立一家生产工厂,主要从事汽车座椅总成和内饰系统的研发、生产制造、 销售等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 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完善治理结构,公司拟聘任何莉秀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 展相应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4)。

2.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对《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利润分配制度(北交所 上市后适用)》《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等进行修订,该等制度将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替代公司现行相关制度。

公司已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并授权董 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准备、修改、完善、 签署、报送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有关的一切所需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招股说明书、《公司章程(草案)》”及“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公 司章程》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作出必要和适当的制定、修订”等内容。

因此,公司董事会已就修订《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 交所上市后适用)》《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利润 分配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取得股东会有效授权,本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6 年8 月修订)》(公告编号:2026-057)

(2)《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6 年8 月修订)》 (公告编号:2026-058)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北交所上 市后适用)(2026 年8 月修订)》(公告编号:2026-059)

(4)《利润分配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6 年8 月修订)》(公告编 号:2026-060)

(5)《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6 年8 月修订)》(公 告编号:2026-061)

(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6 年8 月修订)》(公 告编号:2026-062)。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北交 所上市后适用)》《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舆情 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该等制度将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已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并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准备、修改、完善、签署、 报送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有关的一切所需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招股说明书、《公司章程(草案)》”及“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 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作出必要和适当的制定、修订”等内容。

因此,公司董事会已就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北交所 上市后适用)》《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舆情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取得股东会有效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 号:2026-063)

(2)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公告编号:2026-064)

(3)《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 2026-065)

(4)《舆情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6-066)。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拟修订《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已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并授权董 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准备、修改、完善、签 署、报送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有关的一切所需文件。

因此,公司董事会已就修订《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取得 股东会有效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三、备查文件

1.《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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