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金鸿顺:金鸿顺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603922证券简称:
ST金鸿顺公告编号:
2026-065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结束,拍卖成交2,6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最终成交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控股股东海南众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德科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3,742,080股变更为51,142,080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将由29.99%变更为28.5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况2026年8月15日10时至2026年8月16日10时,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众德科技持有公司2,6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
日披露的《金鸿顺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2026年8月16日,根据淘宝网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竞买结果如下:
| 标的物名称 | 成交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成交金额(元) | 竞买成功人 | 拍卖结果 |
| 2,600,000股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无限售流通股) | 2,600,000 | 1.45% | 31,897,600 | 姜鑫 | 竞拍成功,尚未收到法院成交裁定 |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结束,拍卖成交2,6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最终成交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若本次拍卖的全部股份成交过户成功,控股股东众德科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3,742,080股变更为51,142,080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将由
29.99%变更为
28.54%。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众德科技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处于司法标记/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若上述被冻结及司法标记股份被司法进一步处置(如拍卖或变卖等情形),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
“(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
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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