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电电力: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持有60%股权,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文件要求,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等证照资料,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及风险指标等信息,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7476R,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22H211000001,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3层7单元301、302。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75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持股6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财务公司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为核
心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以及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明确。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决定重大事项,对股东会负责;经理层(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依照财务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财务公司法人治理架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组织分工明确,权责边界清晰,为内部控制有效实施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由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审计稽核部对财务公司业务活动进行全方面的风险管控、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编制《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及配套制度,构建基于风险矩阵的识别与评估体系,实现对各类业务风险的动态监测和分级管控。财务公司针对不同业务特性,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及标准化操作流程,通过部门职责分离、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关键风险得到有效识别、量化评估和全程管控。
(三)控制活动财务公司将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嵌入制度设计,从源头防范操作风险与合规风险。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制衡,确保业务操作中的风险得到有效预测、评估和控制。通过内部审计、专项检查及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完善。
1.资金业务控制结算管理: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和原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结算管理办法》《银行结算账户对账管理办法》《客户对账管理办法》《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结算业务相关操作进行规范。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财务公司全球金融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存款管理:制定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存款业务的相关操作进行规范。对存款人开销户进行审查,严格管理预留印鉴资料和存款支付凭证,防止诈骗活动。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政策执行,成员单位对存款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切实保障成员单位资金安全。
资金计划管理:制定《同业拆借业务管理》等制度,及时掌握资金状况和资金需求,统筹安排和综合平衡资金,对资金业务的相关操作进行规范。每月制定资金计划,对上月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及本月资金计划进行说明,有效指导、调控资金,运用和监测一系列指标,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实行审
贷分离、分级审批,每笔业务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经由信贷管理部审查、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风险合规审核、信贷业务审查委员会审议,提请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并签订合同。贷前调查通过多渠道掌握成员单位经营情况,客观据实撰写调查报告;贷中审查做到独立贷审,客观揭示业务风险,科学合理判断业务可行性;贷后检查如实记录,充分及时揭露可能存在的问题,不隐瞒和掩饰问题,做到风险早发现、早处理,为风险预警或主动退出提供参考,确保贷款本息的安全回收。财务公司持续优化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强化受托支付管理,严格审查贷款用途与流向,保障资金使用合规,落实整体风险管控策略和监管指标管理要求,配合保障合规稳健运营。财务公司继续维持零不良,信贷资产质量处于可控区间。
3.投资业务控制财务公司有较为完善的投资业务管理体系,制定《证券投资业务政策和框架》,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原则开展相关投资业务,确保投资总额不高于资本净额70%。涉及证券投资相关业务的部门或岗位,按照“职责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科学设置岗位控制节点,使决策、操作、风险监控、会计核算、审计管理等职责独立和有效制约。金融市场部在年度投资业务政策和框架下进行投资分析并编制投资分析报告、投资方案,按照相关制度履行决策程序,由投资业务审查委员会对投资事项进行审核,通过设定风险控制指标进行风险监测,做好风险控制,投资业务面临的整
体风险较低。
4.内部审计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稽核部,编制《审计稽核管理办法》等制度,对财务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稽核部是财务公司审计稽核工作的执行机构,行使监督职能,对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审计稽核部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对财务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定期、不定期进行常规审计或专项审计。
5.信息系统控制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各项监管要求开展信息科技领域相关工作,通过建立健全信息科技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严格划分信息系统开发、测试、生产运行与使用部门职责,严格落实科技项目管理、研发与测试、生产运行与维护、物理与环境安全等各项控制措施,信息系统涵盖资金结算、网上银行、财务核算、资金监控、信贷管理、风险管理、客户管理等功能,从需求管理、信息系统访问控制、第三方信息安全、计算机软件产品管理及间连北京金融城域网专网管理等方面构建较为完整的业务流程和保障制度。
(四)内部控制总体情况财务公司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执行情况良好。在资金管理、信贷业务、投资运营等关键领域,财务公司均
制定规范的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业务开展严格遵循制度要求,整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目前,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业务运营合法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健全且运行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总资产2,147.20亿元,所有者权益424.88亿元,其中: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76.44亿元,存放同业款项357.87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1,550.14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1,150.78亿元。2026年1-6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95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12.21亿元。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表1
―6―
项目
| 项目 | 单位 | 2026年1-6月 | 2025年1-12月 |
| 营业收入 | 百万元 | 1,195 | 4,251 |
| 净利润 | 百万元 | 1,221 | 4,206 |
表2
| 项目 | 单位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计 | 百万元 | 214,720 | 210,926 |
| 负债合计 | 百万元 | 172,232 | 169,681 |
| 所有者权益 | 百万元 | 42,488 | 41,245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风险管理情况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以及《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未发现财务公司的资金管理、信贷业务、投资业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风险指标截至2026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的主要风险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7―序号
| 序号 | 风险指标 | 指标要求 | 2026年6月30日指标值 |
| 1 | 资本充足率 | ≥10.5% | 21.06% |
| 2 | 流动性比例 | ≥25% | 81.46% |
| 3 |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 | ≤80% | 68.56% |
| 4 |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 | ≤100% | 0.00% |
| 5 |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 | ≤15% | 3.44% |
| 6 |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 | ≤300% | 20.66% |
| 7 |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 | ≤100% | 16.49% |
| 8 |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 | ≤10% | 0.00% |
| 9 |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 | ≤70% | 65.20% |
| 10 |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 | ≤20% | 0.01% |
(四)其他事项2026年1-6月,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未发生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未受到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对公司存放资金也不存在安全隐患;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等业务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310,072.89万元,收取的利息3,157.87万元;向财务公司借款3,817,246.35万元,支付的利息、手续费41,663.66万元。本期票据贴现金额34,349.28万元,票据承兑金额538,638.95万元。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公司制定《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并在《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将予以严格执行,以保障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公司将及时取得财务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
六、风险评估意见公司与财务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发生业务往来。经查阅财务公司相关资料,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能够严格按照监管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有效执行。根据公司对财务公
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以及对存放于财务公司资金的风险状况的评估和监督,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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