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侨银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2026 年8 月7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6 年8 月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倍华女士主持, 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 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鉴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 满,为保证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2027 年9 月12 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 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发行工 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 宜的有效期12 个月,即延长至2027 年9 月12 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 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总计3.5 亿元人民币。
其中,向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 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2 年,上述担保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 倍华、刘少云、韩丹,同时公司或子公司拟将不低于1 亿元的应收账款债权为上 述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具体质押的应收账款信息以实际签订的《应收账款质押合 同》为准。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授信期 限为不超过1 年,上述担保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 丹,同时公司拟将其部分应收账款债权为上述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具体质押的应 收账款信息以实际签订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为准。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担保、贷款事宜并 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 年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2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侨新环保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侨银新能源科技(石 河子市)有限公司作为承租人分别与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 务(包括售后回租形式、直租转回租形式),融资金额分别不超过200 万元、1,750 万元、1,050 万元,融资期限均不超过24 个月。同时以南昌市新建区环卫市场化 特许经营项目、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市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侨银新能源科技(石 河子市)有限公司与新疆富恒物流有限公司运输服务项目的应收账款债权为上述 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 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 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 年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2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开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6 年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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