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信胜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8 月1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537 号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8 月1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海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
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石晓清女士为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应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 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
2.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交所上市后适 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拟修订《浙江信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胡旭东、金贤斌、伍恒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或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新增或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 治理相关制度。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公告编号:2026-07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 号:2026-07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公告编号:2026-07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6-078)、《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6-079)。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胡旭东、金贤斌、伍恒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或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新增或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 司治理相关制度。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 用)》(公告编号:2026-080)、《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 适用)》(公告编号:2026-08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 后适用)》(公告编号:2026-08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北交 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6-08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6-084)。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胡旭东、金贤斌、伍恒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
(三)《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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