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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轮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银轮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8日13:30

网络投票表决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 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2026年8月18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公司A幢9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徐小敏董事长。

2、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69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335,029,1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71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5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11,792,04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37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4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23,237,05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342%。

(3)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75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237,590,9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339%。(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4,912,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2%; 反对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97,948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7,474,2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9%;反对1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弃权97,9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非独立董事:徐小敏

同意271,937,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683%。

同意174,706,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324%。

2.02 非独立董事:徐铮铮

同意271,355,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947%。

同意174,124,8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877%。

2.03 非独立董事:陈敏

同意270,000,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903%。

同意172,514,6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099%。

2.04 非独立董事:陈子强

同意269,708,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030%。

同意172,477,4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943%。

2.05 非独立董事:庞正忠

同意268,640,2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841%。

同意171,409,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447%。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 独立董事:李大永

同意268,738,4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135%。

同意171,507,4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860%。

3.02 独立董事:李征宇

同意270,837,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401%。

同意173,606,7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696%。

3.03 独立董事:曾爱民

同意283,767,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995%。

同意186,383,6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47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波、李勤芝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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