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菱线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制度》《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制度》等有关规定,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 年8 月1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 第四次专门会议,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 独立董事3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公司独立董事戴晓凤女士担任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可转债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与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可转债购买资产 协议之补充协议系基于本次交易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本次交易的 顺利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 号》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可转债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公司根据前述情形对《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及更新。经审阅,上述文 件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投资者充分了解 本次交易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文件的修订更 新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独立董事:戴晓凤、杨长龙、佘利文
2026 年8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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