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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智达: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导读:精智达: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作为正在履行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智达”、“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0.293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23.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266.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656.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3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414号”《验资报告》。

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109,923.25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98,656.46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7月13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合肥精智达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6,2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新一代半导体存储器件测试设备研发项目”。

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控股子公司合肥精智达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精智达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新一代半导体存储器件测试设备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深圳市南山区金蝶软件园、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湖村富安娜公司1号101工业园为实施地点,形成合肥、深圳双研发中心布局。合肥精智达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募集资金以实缴注册资本或提供借款的方式向深圳精智达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划转安排已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执行完毕。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一代半导体存储器件测试设备研发项目”,公司拟将“新一代半导体存储器件测试设备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形成的结余资金约1,409.4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结项名称新一代半导体存储器件测试设备研发项目
结项时间2026年6月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16,200.00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16,266.26万元
结余募集资金金额1,409.44万元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补流:1,409.44万元

注:实际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继续投入项目所致。

(二)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秉持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与管理,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各项资源,有效降低项目建设成本与费用。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对短期内出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有效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收益。

三、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新一代半导体存储器件测试设备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形成的结余资金约1,409.4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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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方军谢欣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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