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闽东电力: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08 月19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8 月19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8 月19 日的9:15 至15:00 的任 意时间。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北路2 号(东 晟广场)9 幢15 层。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许光汀先生。
定。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3 人,代表股份217,846,27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7.56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 人,代表股份 216,673,8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1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2 人,代表股份1,172,3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2 人,代表股份1,172,38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2 人,代 表股份1,172,3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0%。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3)北京观韬(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琪、蒋心舒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表决结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码
股数(股) 比例 果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17,124,551 99.67%
关于选举巫芳明女士为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 当选
1.01
董事的议案
450,668 38.44%
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217,151,483 99.68%
关于选举郑杰先生为董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 当选
1.02
事的议案
477,600 40.74%
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巫芳明女士、郑杰 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陈强先生、王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福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琪、蒋心舒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北京观韬(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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