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无线传媒: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08 月19 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8 月19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8 月19 日的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70 号勒泰广场B 座9 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江松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7 人,代表股份267,527,5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6.88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 人,代表股份245,456,28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6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5 人,代表股份 22,071,2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7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2 人,代表股份934,2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3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2 人,代表股份934,2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6%。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等。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关于续聘
总表决情况 267,335,268 99.9281% 169,300 0.0633% 23,000 0.0086%
2026 年度会
通过
其中,中小股
1.00
计师事务所的
741,984 79.4174% 169,300 18.1208% 23,000 2.4618%
议案》
东的表决情况
2.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李
总表决情况 266,655,140 99.6739%
锦云女士为独
其中,中小股 当选
2.01
立董事的议
61,856 6.6207%
案》
东的表决情况
2.02 《关于补选王 总表决情况 266,656,035 99.6742% 当选
1、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过半数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锦云女士、王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柳思佳律师、杨淞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08 月19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