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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传媒: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无线传媒: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08 月19 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8 月19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8 月19 日的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70 号勒泰广场B 座9 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江松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7 人,代表股份267,527,5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6.88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 人,代表股份245,456,28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6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5 人,代表股份 22,071,2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7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2 人,代表股份934,2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3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2 人,代表股份934,2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6%。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等。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关于续聘

总表决情况 267,335,268 99.9281% 169,300 0.0633% 23,000 0.0086%

2026 年度会

通过

其中,中小股

1.00

计师事务所的

741,984 79.4174% 169,300 18.1208% 23,000 2.4618%

议案》

东的表决情况

2.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李

总表决情况 266,655,140 99.6739%

锦云女士为独

其中,中小股 当选

2.01

立董事的议

61,856 6.6207%

案》

东的表决情况

2.02 《关于补选王 总表决情况 266,656,035 99.6742% 当选

1、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过半数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锦云女士、王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柳思佳律师、杨淞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08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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