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东微半导: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20 号》(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 号》”)变更相 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6 年6 月4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20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 等内容进一步予以明确。公司需要对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变更,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20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后
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1 月1 日至施行 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20 号》的规定和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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