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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华泰: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导读:阳谷华泰: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121证券简称:阳谷华泰公告编号:2026-068债券代码:123211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31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相关规则,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所持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将从总股本中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份数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阳谷县清河西路399号阳谷华泰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5.00《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6.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提案1.00、2.00、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拟作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提案1.00至提案3.00回避表决;拟参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提案4.00至提案6.00回避表决。上述审议事项的关联股东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以上提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9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阳谷县清河西路399号阳谷华泰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6年9月2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山东省阳谷县清河西路399号阳谷华泰证券部,邮编:2523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超、卢杰

联系电话:0635-5106606联系传真:0635-5106609

邮箱:info@yghuatai.com邮政编码:252300

5、其他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2)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21。

2、投票简称:“华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备注

附件三: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7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00《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6.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注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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