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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迅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五矿信托)

导读:新迅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五矿信托)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新迅达股票代码:

300518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优质远瞻股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号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

号南川工业园区投资服务中心

号楼

层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108号南川工业园区投资服务中心1号楼4层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8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2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释义项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优质远瞻股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2号
五矿信托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优质远瞻股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2号
公司、新迅达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均为人民币单位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名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优质远瞻股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2号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

号南川工业园区投资服务中心

号楼

层法定代表人:刘国威注册资本:

1,305,106.905103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0000698540235A成立日期:

1997年

日经营期限:

1997-09-23至2047-09-22经营范围:(一)信托业务,包括资产服务信托业务、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公益慈善信托业务。(二)固有资产负债业务,包括存放同业、同业拆借、贷款、投资、债券卖出回购,向股东及股东关联方申请流动性支持借款、定向发债,向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申请流动性支持借款等。(三)为金融机构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等提供投资顾问、咨询、托管及其他技术服务,为企业发行直接融资工具提供财务顾问、受托管理人等服务,为资产管理产品提供代理销售服务。(四)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五)股指期货交易业务。(六)受托境外理财业务。(七)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108号南川工业园区投资服务中心1号楼4层股东情况: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8.0024%,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1.2037%,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7939%。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外国居留权任职
刘雁中国北京代董事长、总经理
何小丽中国北京董事
陈闽玉中国西宁董事
周雪峰中国西宁董事
武长海中国西宁独立董事
苏治中国北京独立董事

胡劲为

胡劲为中国北京独立董事
李刚中国北京职工董事
肖斌中国北京副总经理
孟元中国北京总经理助理
罗曼中国北京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王涛中国北京总经理助理
刘坤炜中国北京风险总监、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尹璐中国北京总经理助理兼部门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固有资产出资的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止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固有出资的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变化情况2025年8月15日(上期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941182股(转增后),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0.0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97056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来源均为通过执行法院裁定方式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减持期间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方式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优质远瞻股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2号A股2025-8-21至2026-8-1747800002.40大宗交易
2025-8-21至2026-8-1751906202.60集中竞价交易
合计99706205.00-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2026年8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股)占目前总股本比例质押冻结股数质押冻结股数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五矿信托99705625.00%00.00%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上述内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剩余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占减持期间总股本比例(%)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优质远瞻股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2号集中竞价2026-3-13至2026-8-1723.6239675001.99
大宗交易2026-3-13至2026-8-1716.8347800002.40
合计-87475004.3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优质远瞻

股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号法定代表人:

刘国威签署日期:

2026年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股票简称新迅达股票代码3005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优质远瞻股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2号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青海省西宁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持股数量:19941182股持股比例:1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变动比例:-5.00%变动后持股数量:9970562股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8月21日-2026年8月17日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是□否□

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优质远瞻

股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号法定代表人:

刘国威签署日期: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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