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帝尔激光: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18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已于2026 年8 月7 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刚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 名,实际出席7 名, 其中董事朱凡,独立董事王永海、齐绍洲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 秘书乔端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刘志波、刘常波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4 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 况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4 次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基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 属暨股份上市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事项,公司总股本由273,562,250 股变更为 285,234,456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73,562,250 元变更为285,234,456 元。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考虑上述变更注册资本情况,公司拟对《公司 章程》(2025 年10 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相 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以及《公司章程》 (2026 年8 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于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 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就H 股发行上市事项,董事会根 据境内外法律法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有关
境内外政府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和意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审议并同意修订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修订公司于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以及《公司 章程(草案)》(H 股发行后适用)。
根据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4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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