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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恺英网络: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9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华路899号世博耀华商务中心A栋15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锋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未出席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沈军先生主持召开。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21名,代表股份

总数为757,025,8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4339%,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5.6921%。

①现场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总数为444,943,32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8264%,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9781%。

②网络投票情况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317人,代表股份总数为312,082,5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6075%,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7140%。

③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319人,代表股份总数312,503,1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6273%,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4.7338%。

(2)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0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735,721,09397.185721,192,4722.7994112,3000.01490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291,198,36693.182521,192,4726.7815112,3000.036000
2.00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735,722,09397.185921,176,2722.7973127,5000.01680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291,199,36693.182921,176,2726.7763127,5000.040800
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735,758,99397.190721,137,5722.7922129,3000.01710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291,236,26693.194721,137,5726.7640129,3000.041300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梁效威、蒙象君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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