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恺英网络: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 证券代码:002517 |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 公告编号:2026-050 |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股票期权授权日:2026年8月19日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545.0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4.31元/份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8月19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4名激励对象授予1,545.0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31元/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二)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价格:14.31元/份
(四)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45.04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13,644.3234万股的0.72%。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五)激励对象及其分配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 沈军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19.00 | 1.23% | 0.01% |
| 赵凡 | 董事、副总经理 | 18.00 | 1.17% | 0.01% |
| 唐悦 | 董事、副总经理 | 18.00 | 1.17% | 0.01% |
| 张启闰 | 财务总监 | 18.00 | 1.17% | 0.01% |
| 刘洪林 | 董事会秘书 | 5.00 | 0.32% | 0.002% |
| 黄宇 | 职工代表董事 | 14.30 | 0.93% | 0.01% |
| 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人员(109人) | 1,452.74 | 94.03% | 0.68% | |
| 合计 | 1,545.04 | 100.00% | 0.72% |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六)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七)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八)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行权。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 行权期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九)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第一个行权期 | 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以2025年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且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为正;2、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
| 第二个行权期 | 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以2025年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0%,且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为正;2、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
注:1、“营业收入”均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的营业收入,下同;
2、“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以及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可能产生的商誉减值的影响为计算依据,下同;
3、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际承诺。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十)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S”、“A”、“B”、“C”和“D”五个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情况如下:
| 考核等级 | S | A | B | C | D |
| 个人行权系数 | 100% | 100% | 80% | 64% | 0%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行权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S”、“A”、“B”或“C”等级,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8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3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8月14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8月19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8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将前述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权益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5名调整为114名,授予的权益总数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五、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一)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二)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权日:2026年8月19日
(四)授予数量:1,545.04万份
(五)授予人数:114人(调整后)
(六)行权价格:14.31元/份
(七)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 沈军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19.00 | 1.23% | 0.01% |
| 赵凡 | 董事、副总经理 | 18.00 | 1.17% | 0.01% |
| 唐悦 | 董事、副总经理 | 18.00 | 1.17% | 0.01% |
| 张启闰 | 财务总监 | 18.00 | 1.17% | 0.01% |
| 刘洪林 | 董事会秘书 | 5.00 | 0.32% | 0.002% |
| 黄宇 | 职工代表董事 | 14.30 | 0.93% | 0.01% |
| 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人员(108人) | 1,452.74 | 94.03% | 0.68% | |
| 合计 | 1,545.04 | 100.00% | 0.72% |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八)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六、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2026年8月19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1,545.04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6.76元/股(2026年8月19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授权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3.52%、26.21%(深证综指对应期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2008%、1.2262%(分别采用采用中债国债1年期、2年期的到期收益率)。
(二)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 股票期权摊销成本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 5,436.80 | 1,307.35 | 3,119.61 | 1,009.84 |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行权价格、授权日、授权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七、激励对象认购股票期权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行权时认购公司的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八、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股票期权授权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2026年3月13日,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军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赵凡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唐悦先生、职工代表董事黄宇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洪林先生、财务总监张启闰先生基于对行业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39.38万股,增持金额763.14万元。
2026年6月10日,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军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赵凡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唐悦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洪林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进行2026年第一次现金分红增持,合计增持股份5.29万股,增持金额76.70万元。
上述交易不存在利用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8月19日为授权日,向114名激励对象授予1,545.0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31元/份。
十、法律意见书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数量及授予对象的确定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和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