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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导读:恺英网络: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恺英网络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19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 年8 月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恺 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6 年8 月4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 年8 月4 日至2026 年8 月13 日,截至公示期满, 公司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8 月14 日,公司披 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 年8 月19 日,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 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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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8 月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4、2026 年8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6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 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 授的全部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将前述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权 益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5 名调整为114 名,授予的权益总数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上述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 于本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五、法律意见书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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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数量及授予对象的确定已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符合《管理 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 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调整和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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