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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长源电力: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 年8 月18 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徐东大街63 号国家能源大厦2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8 月7 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9 人,其中王冬董 事、周元明董事、郑峰董事、谢耀东董事、赵敏董事、沈烈董事、周彪董事、冯 彦辉董事、薛家旺董事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公司董 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6-052)。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进展情况专项评估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进展情况专项评估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3)。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 理规定(第二版)>的议案》

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第 二版)》,批准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第三版)》。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

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目前未 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4 名关联董事王 冬、郑峰、谢耀东、赵敏回避了表决,5 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6―2028 年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方案> 的议案》

会议同意制定《公司2026―2028 年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方案》,批准施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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