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通光线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9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渤海路16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忠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0人,代表股份171,292,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3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9,34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1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8人,代表股份1,951,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8人,代表股份1,951,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8人,代表股份1,951,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2%。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70,909,100 | 99.7759% | 239,500 | 0.1398% | 144,352 | 0.0843%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567,200 | 80.3259% | 239,500 | 12.2754% | 144,352 | 7.3987% | 0 | 0%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九州通和(南通)律师事务所的杨圣凤律师和李需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九州通和(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8月19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