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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环保: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导读:富春环保: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编号:2026-026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已经公司2026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0,784,779.6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25,814,435.19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1,631,398,100.06元,公司总股本为865,000,000股。

3、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 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6年6月30日已发行的总 股本86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3,250,000.00元。若公司股本总额在 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事项而发生 变化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 现金总额。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 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 成果。

四、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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