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博苑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2026 年8 月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6 年8 月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 人,实际 出席董事8 人(其中袁瑞先生、高磊先生、张志红女士、吕志果先生通过通讯方 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成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董 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 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等各方面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2026 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 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6 年6 月30 日的总股本 173,732,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373,2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董事会认为: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 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 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 《关于修订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4.02《关于修订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4.03 《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的议案》]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04 《关于修订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的议案》]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05 《关于修订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的议案》]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06 《关于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的议案》]
[4.07 《关于修订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的议案》]
[4.08 《关于修订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的议案》]
[4.09 《关于修订 < 新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的议案》]
[4.10《关于修订 < 总经理工作细则 > 的议案》]
[4.11《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述制度全文。
上述子议案4.08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子议案4.09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子议案4.01 至4.05 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中子议案4.01、4.02 项属于 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确保《公 司章程》与上位法有效衔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章程备案并签署 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 准登记、备案的情况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6 年8 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事项,符合公 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且 本次事项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总额,不会对项目造成实 质性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投 资进度调整,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以及 投资总额等其他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 重大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创新 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 年9 月30 日调整为2027 年9 月30 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成林先生、于国清先生、王 恩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相关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8.01 提名李成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8.02 提名于国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8.03 提名王恩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汪冬梅女士、王卫国先生、潘 鹤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相关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9.01 提名汪冬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9.02 提名王卫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9.03 提名潘鹤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 年9 月4 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 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6、保荐人出具的上述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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