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光庭信息: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221证券简称:光庭信息公告编号:2026-04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15.56万股,每股面值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34.4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978.6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855.7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123.93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
月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21]第2-00050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5,337.36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不含超募资金投资项目)31,151.85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64,185.51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2,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68.22万元,其中,支付已结项募投项目尾款
753.22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2,015.00万元。公司将结项的部分节余
募集资金8,046.5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4,605.36万元(包括未到期现金管理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购买大额存单支付的前手利息等的净额)。具体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47,855.79 | |
|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减: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 30,398.63 |
| 减: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不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0,170.51 | |
|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2,000.00 |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9,426.20 | |
| 减:募集资金手续费等支出 | 0.83 | |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减: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注1 | 753.22 |
| 减: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不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015.00 | |
|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046.59 |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717.56 | |
| 减:购买大额存单支付的前手利息 | 9.33 | |
| 减:募集资金手续费等支出 | 0.08 | |
| 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注2 | 54,605.36 | |
| 其中:现金管理余额 | 54,400.00 | |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05.36 | |
注1:报告期内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系已于2025年完成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尾款支付。注2: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及其产生的现金管理利息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仍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2021年12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
区分行以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注销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38390188000340518),2023年9月13日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广州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光庭”)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广州光庭作为开户人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9550880242883200123,2023年11月8日,公司、广州光庭、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账号11165000000706043,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为方便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注销公司在交通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21421066012002082848,并已于2025年7月30日前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 |
|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 11165000000706043 | 489,440.31 |
| 招商银行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 127906037710904 | 1,070,870.21 | |
| 浦发银行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 70040078801600001803 | 0.00 |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 | 10080250000000285 | 80,506.17 | |
| 广州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 9550880242883200123 | 412,737.63 |
| 合计 | 2,053,554.32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2,768.2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形。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实际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007万元,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应于2023年4月24日前归还。公司已于2023年4月17日将上述闲置超募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8.33%,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
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2)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1.00%,公司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32,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32%,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已转入公司基本户中。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316.38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单次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公司首发超募资金的10%,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11月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并结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和研发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至3,281.00万元,该项目初步完成,公司予以结项。
本次调整旨在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设备、优化内部资源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虽然项目受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影响延期施工,但公司合理规划,与各方积极沟通、保质保量完成整体建设。
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结项,项目在支付部分尾款后实际投入2,466.47万元。节余资金尚存放在超募资金账户中,未明确具体用途。
3、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广州光庭为实施主体,投资50,388.14万元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0.00万元用于上述投资,其余部分由公司或广州光庭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予以补充。上述超募资金中9,000.00万元将用于向广州光庭增资。
202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6年6月30日,广州光庭使用超募资金支出11,719.04万元用于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
4、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收购成都楷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楷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楷码信息”)100%股权部分收购款
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楷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楷码信息100%股权,本次交易作价为36,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8,000.00万元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收购价款,剩余部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经审议批准的超募资金18,000万元支付了部分收购价款,剩余的收购价款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六)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拟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三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为10,751.68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研发活动。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述项目已完成结项,其中,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节余募集资金753.22万元支付上述项目尾款,8,046.5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另外还有1,700万元尚在募集资金账户中进行现金管理,暂未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本次批准的额度有效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4,400.00万元,在公司审议通过的资金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签约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产品期限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1 | 招商银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200.00 | 2024/6/6-不定期 | 1.35% |
| 2 | 湖北银行 | 定期存款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500.00 | 2025/7/9-2026/7/9 | 1.40% |
| 3 | 湖北银行 | 定期存款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1,000.00 | 2025/7/9-2026/7/9 | 1.40% |
| 4 | 湖北银行 | 定期存款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1,000.00 | 2025/7/9-2026/7/9 | 1.40% |
| 5 | 浦发银行 | 定期存款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800.00 | 2025/9/11-2026/9/11 | 1.30% |
| 6 | 浦发银行 | 定期存款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500.00 | 2025/10/10-2026/10/10 | 1.30% |
| 7 | 浦发银行 | 省心存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400.00 | 2025/11/5-2026/11/5 | 1.30% |
| 8 | 湖北银行 | 不可转让大额存单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1,000.00 | 2025/11/21-2026/11/21 | 1.50% |
| 9 | 湖北银行 | 不可转让大额存单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1,000.00 | 2025/11/21-2026/11/21 | 1.50% |
| 10 | 湖北银行 | 不可转让大额存单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1,000.00 | 2025/11/21-2026/11/21 | 1.50% |
| 11 | 湖北银行 | 不可转让大额存单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1,000.00 | 2025/11/21-2026/11/21 | 1.50% |
| 12 | 湖北银行 | 不可转让大额存单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1,000.00 | 2025/11/21-2026/11/21 | 1.50% |
| 13 | 湖北银行 | 不可转让大额存单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1,000.00 | 2025/11/21-2026/11/21 | 1.50% |
| 14 | 湖北银行 | 不可转让大额存单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1,000.00 | 2025/11/21-2026/11/21 | 1.50% |
| 15 | 湖北银行 | 不可转让大额存单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1,000.00 | 2025/11/21-2026/11/21 | 1.50% |
| 16 | 湖北银行 | 不可转让大额存单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1,000.00 | 2025/11/21-2026/11/21 | 1.50% |
| 17 | 湖北银行 | 不可转让大额存单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1,000.00 | 2025/11/21-2026/11/21 | 1.50% |
| 18 | 招商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3,000.00 | 2025/11/27-2026/11/27 | 1.40% |
| 19 | 湖北银行 | 不可转让大额存单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20,000.00 | 2026/2/9-2027/2/9 | 1.50% |
| 20 | 招商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1,000.00 | 2026/3/23-2027/3/23 | 1.40% |
| 21 | 广发银行 | 定期存款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2,000.00 | 2026/2/12-2027/2/12 | 1.30% |
| 22 | 湖北银行 | 不可转让大额存单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3,000.00 | 2026/3/24-2027/3/24 | 1.50% |
| 23 | 招商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1,000.00 | 2025/12/25-2026/12/25 | 1.40% |
| 24 | 招商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1,000.00 | 2025/12/25-2026/12/25 | 1.40% |
| 25 | 湖北银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2,000.00 | 2026/4/28-不定期 | 0.85% |
| 26 | 华夏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3,000.00 | 2026/6/22-2027/6/22 | 1.10% |
| 27 | 华夏银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保本保息存款类产品 | 4,000.00 | 2026/6/22-2027/6/22 | 1.40% |
| 合计 | 54,400.00 | |||||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总额为19,832.61万元。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3、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5.3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有54,4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其中,截至报告期末,已结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中8,046.5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另外还有1,700万元暂时用于现金管理,尚未转出至公司自有账户,该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在后续一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本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已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除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因主要涉及土建建设、技术研发、补充流动资金等不能直接产生利润的事项,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316.38万元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
2025年,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和研发需求,公司决定将“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减少至3,281.00万元,以达到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设备、优化内部资源分配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标。虽然园区二
期项目受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影响延期施工,但公司合理规划,与各方积极沟通、保质保量完成整体建设。园区二期主体建设、配套设施建设等已完成并通过了竣工验收,取得了房产证,调整后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予以结项。
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上述调整减少的超募资金5,035.38万元暂时不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投资,暂存于募集资金账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20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47,855.79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68.22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035.3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5,337.3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035.38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41%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至报告期末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23,008.33 | 23,008.33 | 632.19 | 18,909.85 | 82.19% | 2025年12月 | 63.06 | 913.94 | 不适用 | 否 |
| 2、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11,007.55 | 11,007.55 | 121.02 | 7,831.17 | 71.14% | 2025年12月 | 2.62 | 306.35 | 不适用 | 否 |
| 3、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715.98 | 4,715.98 | 0.00 | 4,410.82 | 93.53% | 2025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8,731.86 | 38,731.86 | 753.22 | 31,151.85 | 80.43% | - | 65.68 | 1,220.29 | 不适用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 | 是 | 8,316.38 | 3,281.00 | 6.31 | 2,466.47 | 75.17% | 2025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 | - | 50,000.00 | 50,000.00 | 1,991.97 | 11,719.04 | 23.44% | 2027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 | 18,000.00 | 18,000.00 | 16.72 | 18,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726.86 | 1,583.22 | 是 | 否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32,000.00 | 32,000.00 | 0 | 32,000.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暂无具体投向 | - | 807.55 | 5,842.93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小计 | 109,123.93 | 109,123.93 | 2,015.00 | 64,185.51 | 58.82% | - | 726.86 | 1,583.22 | 是 | - | |
| 合计 | 147,855.79 | 147,855.79 | 2,768.22 | 95,337.36 | 64.48% | - | 792.54 | 2,803.51 | 不适用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等,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建设项目因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建设开工有所推迟,项目整体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经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3年4月19日、2024年4月19日以及2024年12月26日审议同意,上述募投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末。鉴于项目“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已于2025年12月30日结项,报告期内上述部分项目属于建设或基础研发项目,用于技术基础支持,未有业务获取能力或软件产品销售能力,本报告期暂不对其取得的经济效益是否达到预期进行评估。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公司首发时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123.9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2,700.00万元,在公司审议通过的资金额度范围内。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先期投入,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1)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均已完成既定建设和研发目标并予以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募投项目“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及“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三个募投项目予以结项,节余资金10,751.68万元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经营和研发活动。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述项目已完成结项,其中,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节余募集资金753.22万元支付上述项目尾款,8,046.5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另外还有1,700万元尚在募集资金账户中进行现金管理,暂未转入公司基本账户。节余原因主要为:①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从而使得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有所节余。②为提高募集 | ||||||||||
| 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形成节余募集资金。(2)秉持科学合理、高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下,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和自身业务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将“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投资金额从8,316.38万元调整至3,281.00万元,并予以结项。节余超募资金金额为535.02万元(不含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利息等及扣除手续费等)暂时存放于超募资金账户中。节余原因主要为公司在园区二期建设过程中,积极主动降低钢材、水泥等采购价格,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减少材料浪费,从而降低建筑工程造价所产生。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报告期末,因募投项目完成结项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046.59万元后,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4,605.36万元,其中,205.3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有54,4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 |
| 注:上述小数点后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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