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长电科技: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19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 项的议案》。根据《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人员数量、授予权益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 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1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6 年7 月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 公告》,公司收到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集团”)印发的《关于江 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华人发【2026】182 号),华润集团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2026 年7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4、2026 年7 月22 日至2026 年7 月31 日,公司通过公告栏张贴方式在内部公示 了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存有异议, 并于2026 年8 月8 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6 年8 月19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6 年8 月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6 年8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相关事项及授权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 名激励对象提出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 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580 人调整为577 人,授予股票期权数 量由17,894,100 份调整为17,722,300 份。
2026 年6 月5 日,公司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789,414,57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 元(含税)。根据本次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P 0-V=36.89-0.10=36.79 元/)
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调整事项无需再次 提交股东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方案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人员数量、授予权益数量及 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 人员数量、授予权益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在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 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事项及本次授 予的授权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适用法 律、《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 件已成就。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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