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聚星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导读:聚星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

聚星科技

920111

半年度报告摘要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Wenzhou Jux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陈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晓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晓霞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6

公司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姓名 陈林锋联系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仙胜路90号电话 0577-56587798传真 0577-56587798董秘邮箱 jxclf@china-juxing.cn公司网址 www.china-juxing.com办公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仙胜路90号邮政编码 325062公司邮箱 jxclf@china-juxing.cn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及变化情况简介

1、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此外,公司电接触产品还包括电接触材料,该产品是生产电触头、电接触元件

的核心原料,公司生产的电接触材料主要用于生产电触头及电接触元件,少量用于对外出售。自成立以来,公司围绕电接触产品不断进行技术开发及工艺改进,形成了规格系列齐全、应用场景丰富的产品结

构,产品主要用于生产继电器、开关、接触器和断路器等各类低压电器,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工业控

制、汽车、智能电表、充电桩、储能设备、楼宇建筑、电动工具、配电系统等行业领域。

2、公司商业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销售电触头、电接触元件获得营业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等后形成利润。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能够覆盖各类成本费用支出,公司盈利情况良好、盈利模式稳健。

(2)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采购部,负责原辅料、设备等物

时间周期等,确保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生产和运营所需的各类物资。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银及银合金、铜及铜合金,上游供应商主要为大型金属生产及贸易企业,

原材料供应充足、稳定,公司通常会维持一定的安全库存量;对于机器设备等物资,公司视需要进行采购,相关物资市场供应充足。公司制定了与采购相关的内控管理制度,用于规范采购管理工作流程,主要采购流程如下:

)明确采购需求。公司营销中心接到客户订单后,提交生产中心制定生产流转单,并转换为物料需求,物控部(生产中心二级部门)根据物料需求、库存情况、安全库存指标等制定采购需求,发出采

出采购需求,发出采购申请单,在经过相关人员审批后流转至采购部。2)采购审批。采购部审批采购申请单,在采购部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下达采购指令。3)选择供应商。采购员根据经审批的采购申请单选择供应商,要求其对所采购的物资进行报价,采用同等质量情况下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评价是否属于合格供应商。如果确定的供应商是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方,则直接进行合同

谈判、

签订合同、实施采购;如果确定的供应商不属于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企业,则一般需要按照《供方评价控制程序》进行供方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5)签订并执行采购合同。供应商选定后开始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须注明主要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合同签订后,采购部及时跟踪了解供应商的供应情况。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执行“以销定产+

时性和稳定性。

公司制定了《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工装模具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程序》《生产计划控制程序》《生产设备控制程序》等生产管理控制制度,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保证公司生产作业的规范性及产品质量的可靠性、稳定性。

公司主要生产环节均采用自主生产方式,电镀加工、边角料加工等少数环节采用委外加工方式。公

司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签订加工合同或订单,按实际加工情况结算加工费。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下游客户主要为低压电器行业内生产企业。

公司设有营销中心,负责下游市场开发及客户维护工作。营销中心业务员一般通过网络搜索、老客

付款方式及是否存在行政处罚、诉讼事项等,填写《新客户开发基础资料建档审批表》,于审批通过后将其纳入合作对象。同时,客户亦需要对公司进行考察评估,在正式建立合作关系之前,客户一般会要求公司向其提供少量样品,样品需通过客户的质量检测。

公司与客户确定合作关系后,通常会签订合作框架合同,并在合同中就合作期限、质量保证、违约

责任等条款进行约定,后续客户根据需要发出采购订单,在订单中约定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订单数量、

单价、交货期等内容。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取“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产品销售价格主要由原材料价格及加

则根据产品类型、加工难度等协商确定。在进行产品定价时,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主要加工费确定方式如下:

工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原材料价格主要参考银及银合金、铜及铜合金等原材料的市场价格而定,加工费
产品名称
细分产品类型加工费确定方式

电触头

铆钉型电触头 按照原材料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

片状电触头 固定金额加工费

电接触元件

铆接元件

固定金额加工费+铆钉型电触头按相关原材料价格的一

定比例计算的加工费焊接元件

固定金额加工费电器配件

冲压件电接触材料

线材带材

的履约情况等信息,对不同的客户采取不同的信用政策。对于零星采购、采购金额较小的客户,公司一般采用款到发货的信用政策;对于合作年限较长、信誉较好的客户,公司结合客户信用情况、既往订单的履约情况等给予一定的信用账期。

3、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动。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商业模式亦无重大

变化。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2,391,916,149.54

1,536,371,628.80

55.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02,069,514.67

933,961,509.85

18.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7.10

6.02

17.9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3.56%

38.73%

-资产负债率%(合并) 53.83%

39.05%

-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1,332,511,375.58

537,163,047.10

148.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3,734,999.93

54,042,830.70

239.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75,796,977.28

49,700,322.57

253.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258,133.32

-8,848,585.56

-3,338.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17.96%

6.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17.18%

5.7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8

0.35

237.14%

本报告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利息保障倍数 86.06

71.42

-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本期 变动期末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74,219,625

47.84%

1,068,500

75,288,125

48.52%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7,305,250

11.15%

17,305,250

11.15%

董事、高管 8,824,125

5.69%

8,824,125

5.69%

核心员工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80,934,875

52.16%

-1,068,500

79,866,375

51.48%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1,915,750

33.46%

51,915,750

33.46%

董事、高管 26,472,375

17.06%

26,472,375

17.06%

核心员工 0

0%

0%

总股本155,154,500-0155,154,500-
普通股股东人数7,069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 股比例%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1 陈静 境内

自然

69,221,000

69,221,000

44.6142%

51,915,750

17,305,250

2 孙乐 境内

自然

16,462,000

16,462,000

10.6101%

12,346,500

4,115,500

3 徐静峰

境内自然人

16,462,000

16,462,000

10.6101%

12,346,500

4,115,500

4 温州聚

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

5,400,000

-1,550,000

3,850,000

2.4814%

1,478,250

2,371,750

5 苏晓东

境内自然人

1,267,500

1,267,500

0.8169%

950,625

316,875

6 林显金

境内自然人

1,105,000

1,105,000

0.7122%

828,750

276,250

7 上海晨

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

818,000

92,000

910,000

0.5865%

910,000

8 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境内非国有法

364,850

235,928

600,778

0.3872%

600,778

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境内非国有法

408,300

118,000

526,300

0.3392%

526,300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境内非国有法

137,047

321,454

458,501

0.2955%

458,501

合计

111,645,697

-782,618

110,863,079

71.4533%

79,866,375

30,996,70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股东陈静,股东温州聚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聚极系公司控股股东陈静控制的企业,陈静与公司股东温州聚极的有限合伙人陈林霞系配偶关系,温州聚极的有限合伙人王哲为陈静的妹夫,温州聚极的有限合伙人陈林锋为陈静的堂弟;

股东孙乐,股东徐静峰:孙乐和徐静峰系配偶关系;

股东徐静峰,股东温州聚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聚极的有限合伙人徐金兴为公司股东徐静峰的妹夫;

股东苏晓东,股东温州聚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苏晓东与温州聚极的有限合伙人苏晓霞系兄妹关系;

除此以外,前十大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静。陈静,男,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学专业。1994年11月至1996年11月,在温州东南飞鸽电子器材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1996年11月至2003年6月,在温州市瓯海聚星电工器材厂任厂长;2003年6月至2019年6月,在聚星有限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6

在聚星科技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陈静先生还担任温州聚极执行事务合伙人。

报告期内,温州聚极减持公司股份1,550,000股,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5,400,000股减少至3,850,000股;陈静及其配偶陈林霞未减持二人直接持有的温州聚极出资份额。

截至本报告期末,陈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4.6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陈静先生持有温州聚极16.13%的出资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其配偶陈林霞女士持有温州聚极5.61%的出资,二人通过温州聚极控制公司2.48%的股权。陈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其与陈林霞女士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47.09%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9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重要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3.2 其他事项

事项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3.2.1.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资产类别权利受限类型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发生原因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冻结 918,394.23

0.04%

非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质押 130,175,070.24

5.44%

票据承兑保证金应收票据

票据

质押 3,373,810.84

0.14%

票据质押用于开出

承兑应收款项融资

票据

质押 217,829,611.47

9.11%

票据质押用于开出

承兑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抵押 133,813,170.65

5.59%

抵押用于开出承兑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抵押 22,065,716.19

0.92%

抵押用于开出承兑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抵押 340,173.14

0.01%

抵押用于开出承兑

- - 508,515,946.76

总计

21.25%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资产权利受限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情形,其中被司法冻结账户为非主要银行账户,属诉讼程序中的临时性措施,非法院终局裁判。公司资产抵押所获得的银行借款有利于补充公司资金流动性,

对公司生产经营与日常业务发展有积极作用。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