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珈凯生物: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珈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上海珈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
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6)第12209号
上海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珈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凯生物")管理 层编制的《上海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 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2025)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珈凯生 物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 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珈凯生物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2025)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珈凯生物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凯生物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 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附件:《上海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 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此页无正文)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金生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月
胡月
2026年8月18日
张金生
师莱
胡
月师票
上海珈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 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2025) 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上海珈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 的截至2026年7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珈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12号)同意注册,并 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 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241,153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19.26元。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39,464,606.78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 税)11,854,491.58元之后的余额127,610,115.20元,已于2026年7月31日存入本公 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虹口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21940304110008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另扣除保荐费、审计费及验资费、律师费、 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12,224,819.68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5,385,295.52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6年8 月3日出具了(众会字(2026)第1207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385,295.52元,低于公 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调整前拟募集资金投资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物项目 年产50吨功能性植物提取 190,000,000.00 115,385,295.52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4,079,311.26元(不含税),在募集 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5,372,381.21元(不含税), 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372,381.21元(不含税),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保荐承销费用 13,754,491.58 1,900,000.00 1,900,000.00
审计费及验资费用 5,800,000.00 2,877,358.46 2,877,358.46
律师费用 3,750.000.00 283.018.87 283,018.87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 露费用 452,830.19 94,339.62 94,339.62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321,989.49 217,664.26 217,664.26
合计 24,079,311.26 5,372,381.21 5,372,381.21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
截至2026年7月31日,本公司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5,372,381.21元,同时本公司不存在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 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经公司事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明 确同意意见并披露后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2025)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本说明,所披露 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2026年7月31日以自筹 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上海珈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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