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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达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贝达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丁列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6 年8 月10 日以电话、 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 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6 年8 月20 日在公司杭州总部行政大楼十五楼会议室召开, 采取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12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12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丁列明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 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本次董事会前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6-053、054)全文同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 刊登于《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获得通过。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用途的情况。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6) 全文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获得通过。

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 见》(新“国九条”)精神,落实“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强化投资者保 护”的政策要求,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详见2024 年8 月29 日 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并陆 续披露行动进展情况,详见2025 年4 月17 日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 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及2026 年4 月22 日披露的《关于“质量 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报告期内,公司积极 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 告《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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