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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特发服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2026 年08 月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08 月07 日以电子通讯、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宝杰先生主持, 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 人,其中杨玉姣、王超、张咏琪、张作华以通讯方式 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 会议形成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过。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

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7)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6-036)。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2026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系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 司经营运营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 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 于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期限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授 信安排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正式授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 年度考核指标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2026 年度考核指标结合公司经营实际,依据

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制定,考核设置科学合理,能够有效调动董事履职积极性,助 力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1 票,关联董事陈宝杰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考核指标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考核指标结合公司当前实 际生产经营状况,依据公司制度及绩效考核原则制定,能够有效激励管理层,充 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2 票。关联董事崔平、冯 宇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08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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