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圣农发展: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 务总监林奇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林奇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 务总监职务。林奇清先生原定任期至2027 年7 月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林奇清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林奇清先生财务总监的相关工作已平稳交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林奇清先生的辞职报 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奇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1,460 股,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各项承诺事项。此外,林奇清先生尚持有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份额及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及处理。林 奇清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林奇清先生任职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稳健经 营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林奇清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与突出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开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李晴女士 为公司财务总监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 年8 月20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晴女 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李晴女士具备履行财务总监岗位职责所需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不存在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晴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查备文件
1、林奇清先生的《辞职申请》;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李晴女士简历
李晴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持有CIMA(特许管理会计师)及CGM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专业认证。2024 年加入本公司,曾先后任职于美国泰森食品、中国蒙牛、百事、惠普、诺基亚、 加拿大北方电讯等多家国际知名跨国企业,历任首席财务官、事业部财务总经理、 财务总监等职务。李晴女士在战略规划、财务运营管理、财务模型及体系搭建与 优化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擅长从财务视角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及组织变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晴女士通过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 司限制性股票100,000 股。李晴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 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李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李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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