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信达证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拟 由中金公司通过向东兴证券全体A 股换股股东发行A 股股票、向信达证券全体 A 股换股股东发行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2026 年8 月20 日,信达证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 的《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 77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交所有关规定,上交所对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 进行了审核,并要求公司及时提交《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上会稿)》(以下简称重组 报告书(上会稿))。
中金公司、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落实函》的要求,提 交了重组报告书(上会稿)等相关文件,并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重组报告书(上会稿)等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相应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 以及最终实施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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