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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宙邦: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导读:新宙邦: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6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6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36号)》文的注册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97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元,期限为

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1,970,000,000元,扣除发行的券商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17,521,865.2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52,478,134.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673号验证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6年

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97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17,521,865.27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52,478,134.73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注)291,213,386.26
减: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352,552,401.76
减:手续费7,683.61
加:收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7,742,881.14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1,105,979,741.26
2026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40,467,802.98
减:2026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本金230,000,000.00
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10,467,802.98

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人民币291,213,386.26元,已经于2022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357118_B06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油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公司、江苏瀚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天津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荆门新宙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每一专户签署一份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6年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初始存放金额截至2026年6月30日余额
兴业银行坪山支行338330100100002211募集资金专户1,952,478,134.73已销户
中国银行坪山支行754976203428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建设银行坪山支行44250100016600001772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坪山支行4000022029201490264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交通银行坪山支行443066508013006350700募集资金专户7,501,393.98
中信银行坪山支行8110301011300646229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淮安分行14010078801400003111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油田支行12050176500100001125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县支行13870101040014105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416140100100353577募集资金专户2,966,409.00
合计1,952,478,134.7310,467,802.98

三、2026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6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公司2026半年度不存在变更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详见附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2026半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6半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均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截至2026

年6月30日,结构性存款的本金为人民币230,000,000.00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其中,于交通银行坪山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期末本金为人民币230,000,000.00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2026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5,247.8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32.9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4,974.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瀚康电子材料“年产59,600吨锂电添加剂项目”50,000.0050,000.00-51,235.48102.47%2024/12/3120,109.1825,150.01
2、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材料项目(一期)38,000.0038,000.00-38,066.20100.17%2024/9/30398.03-5,633.62
3、三明海斯福“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二期)”46,000.0046,000.00-46,495.91101.08%2024/5/3120,005.1678,438.65
4、荆门新宙邦“年产28.3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26,000.0026,000.002,032.933,921.7315.08%2026/12/3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补充流动资金35,247.8135,247.81-35,255.23100.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95,247.81195,247.812,032.93174,974.5589.62%-40,512.3797,955.0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材料项目(一期)”由于投资额大,产品线多,产品爬坡周期较长,该项目于2026年上半年已实现盈利,但累计还未盈利,故尚未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121.3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357118_B06号),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前期投入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相关内容。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上表中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超过100%部分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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