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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科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导读:中英科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

的专项核查意见信会师报字[2026]第ZH10357号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

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目录页次
一、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1-6

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

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信会师报字[2026]第ZH1035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英科技”或“上市公司”)委托,审计了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5年4月17日和2026年4月20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ZH10094号、信会师报字[2025]第ZH10043号和信会师报字[2026]第ZH10068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中英科技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H10096号、信会师报字[2025]第ZH10046号和信会师报字[2026]第ZH10058号专项报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中“1-11上市公司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核查要求”(以下简称“核查要求”),我们结合上述审计及其他相关工作,对中英科技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最近三年规范运作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

核查程序:

我们审计了中英科技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分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对中英科技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分别出具了专项报告。

我们查阅了最近三年独立董事对中英科技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出具的独立意见,查阅了上市公司有关对外担保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公告,并查询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官方网站。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中英科技最近三年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

二、最近三年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是否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尤其关注应收账款、存货、商誉大幅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等

(一)最近三年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是否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核查程序:

我们审计了中英科技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分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我们复核了中英科技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重大交易及其会计处理,关注是否存在虚构交易、虚构利润,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英科技最近三年业绩真实,会计处理合规,未发现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

核查程序:

我们审计了中英科技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分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对中英科技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分别出具了专项报告。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中英科技最近三年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核查程序:

我们审计了中英科技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分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中英科技最近三年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

公司情况说明

1、2023年度主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其对报表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的规定。上述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未产生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上述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未产生影响。

(2)会计差错更正和会计估计变更2023年度,中英科技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2、2024年度主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其对报表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划分”的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上述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未产生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划分”的规定,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上述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未产生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上述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未产生影响。

(2)会计差错更正和会计估计变更2024年度,中英科技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3、2025年度主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其对报表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执行《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

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公司执行该规定对上期和本期报表项目未有影响。

)会计差错更正和会计估计变更2025年度,中英科技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核查程序:

我们审计了中英科技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分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核查结论:

经核查,中英科技会计政策变更系执行财政部相关规定,未发现中英科技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

(五)应收账款、存货、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按照既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最近三年应收账款、存货、商誉科目的资产减值准备各年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603.79-55.32-51.75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8.23-62.90-19.44
商誉减值损失-131.450.000.00
合计-763.47-118.22-71.19

核查程序:

我们审计了中英科技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分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英科技最近三年应收账款、存货、商誉均按照其会计政策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近三年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相关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中英科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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