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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国健: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导读:三生国健: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336证券简称:三生国健公告编号:2026-026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时间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5月11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6月23日《关于同意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7号)注册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1,621,14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6,483,781.56元,扣除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1,634,428,187.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468439_B01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金额和结余金额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736,483,781.56
减:主承销商承销费78,228,594.36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1,658,255,187.2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12,288,885.44
减:2020年支付发行费用金额11,538,114.12
募集资金净额1,634,428,187.64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132,306,892.12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1,505,034,310.09
减:投资产品余额-
加:投资产品利息26,621,294.71
加:利息收入46,639,763.82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70,343,570.51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473.4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及子公司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与子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元)
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软件园支行10010724290070006800.00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1219079320104200.00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1219079320102210.00
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北蔡支行81102010141012127130.00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1219079320109234,473.45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北蔡支行81102010144012127070.00
合计4,473.45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11月15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将募投项目“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65,000万元,调减为人民币35,000万元;将募投项目“抗肿瘤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调减为人民币10,000万元;将募投项目“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15,000万元,调增为人民币25,000万元;将募投项目“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调增为人民币40,000万元;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12,442.82万元,调增为人民币22,442.82万元。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事项已于2022年12月1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就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

项目新增实施内容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的公告》(编号:

2022-045)。2023年8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将募投项目“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35,000万元,调减为人民币3,000万元;将募投项目“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5,000万元,调增为人民币61,000万元;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2,442.82万元,调减为人民币18,442.82万元。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事项已于2023年9月12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已就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的公告》(编号:

2023-018)。

2025年5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公司将募投项目“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40,000万元,调减为人民币32,000万元;将募投项目“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61,000万元,调增为人民币69,000万元;上述调整事项已于2025年6月5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就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及2025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将部分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编号:2025-025)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5-028)。

截至2026年6月30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请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未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63,442.8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4,0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3,734.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1.39%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1)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
1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130,677.773,000.003,000.00-3,168.58168.58105.62注3已结项不适用不适用
2抗肿瘤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46,768.3010,000.0010,000.00-9,027.94-972.0690.28已结项不适用不适用
3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43,917.2069,000.0069,000.00-69,594.48594.48100.86注3已结项不适用不适用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2,961.5918,442.8218,442.82-17,155.86-1,286.9693.02已结项不适用不适用
5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22,951.1032,000.0032,000.00-32,265.05265.05100.83注3已结项不适用不适用
6补充营运资金项目31,000.0031,000.0031,000.00-32,522.211,522.21104.91注4已结项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18,275.96163,442.82163,442.82-163,734.12291.30100.1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2025年8月29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成承诺募集资金投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及“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承诺投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募投项目已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029.0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完成承诺募集资金投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及2025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成承诺募集资金投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5-044)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5-028)。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暂未实现收益。注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注3: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投入募投项目所致。注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6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3,000.003,000.00-3,168.58105.62已结项不适用不适用
抗肿瘤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抗肿瘤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10,000.0010,000.00-9,027.9490.28已结项不适用不适用
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69,000.0069,000.00-69,594.48100.86已结项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8,442.8218,442.82-17,155.8693.02已结项不适用不适用
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32,000.0032,000.00-32,265.05100.83已结项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32,442.82132,442.82-131,211.9199.07----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的公告》(编号:2022-045)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2-049)。调整情况简要内容如下:(1)将募投项目“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65,000万元,调减为人民币35,000万元,调减金额将用于增加“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2)将募投项目“抗肿瘤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调减为人民币10,000万元,调减金额将用于增加“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3)将募投项目“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15,000万元,调增为人民币25,000万元,用于新增研发项目的临床试验。
(4)将募投项目“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调增为人民币40,000万元,以弥补建筑成本逐年上涨导致的项目建设成本大幅增加及新增制剂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的投入所需。(5)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12,442.82万元,调增为人民币22,442.82万元,以更好地满足研发需求。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的公告》(编号:2023-018)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25)。调整情况简要内容如下:(1)将募投项目“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35,000万元,调减为人民币3,000万元,调减金额将用于增加“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2)将募投项目“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5,000万元,调增为人民币61,000万元,用于新增研发项目的临床试验。(3)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2,442.82万元,调减为人民币18,442.82万元,调减金额将用于增加“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内容的公告》(编号:2025-025)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5-028)。调整情况简要内容如下:(1)将“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抗肿瘤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节余资金6,662.8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将募投项目“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40,000万元,调减为人民币32,000万元,调减金额用于增加“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3)将募投项目“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61,000万元,调增为人民币69,000万元,用于自免项目608、610、611、613、626及627项目的持续研发推进(其中626及627项目为新增子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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