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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特迅: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ST特迅: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8 月7 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 年8 月20 日下午14:30 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 园北区松坪山路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 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

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6 年8 月21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6 年8 月21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6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景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四)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 年9 月11 日(周五)下午15:00 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2026 年8 月21 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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