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肇民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00证券简称:肇民科技公告编号:2026-064债券代码:123275债券简称:肇民转债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0日的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0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633号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雄辉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0人,所持股份132,715,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65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所持股份121,603,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97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7人,所持股份11,112,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89%。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86人,所持股份709,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7%。
(5)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32,486,631 | 99.8274% | 221,415 | 0.1668% | 7,600 | 0.0057% | 0 | 0% | 审议通过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480,391 | 67.7174% | 221,415 | 31.2113% | 7,600 | 1.0713% | 0 | 0% |
| 2.00 |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32,433,331 | 99.7873% | 269,115 | 0.2028% | 13,200 | 0.0099% | 0 | 0% | 审议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427,091 | 60.204% | 269,115 | 37.9353% | 13,200 | 1.8607% | 0 | 0% | |||
| 3.00 | 《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32,417,814 | 99.8085% | 241,415 | 0.182% | 12,600 | 0.0095% | 43,817 | 0.033% |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411,574 | 61.8361% | 241,415 | 36.2709% | 12,600 | 1.8931% | 43,817 | 6.1766% | |||
| 4.00 | 《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32,417,814 | 99.8085% | 240,815 | 0.1815% | 13,200 | 0.0099% | 43,817 | 0.033% |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411,574 | 61.8361% | 240,815 | 36.1807% | 13,200 | 1.9832% | 43,817 | 6.1766% | |||
| 5.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32,415,114 | 99.8065% | 241,415 | 0.182% | 15,300 | 0.0115% | 43,817 | 0.033% |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408,874 | 61.4304% | 241,415 | 36.2709% | 15,300 | 2.2987% | 43,817 | 6.1766% | |||
| 6.00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 | 总表决情况 | 132,452,431 | 99.8017% | 245,215 | 0.1848% | 18,000 | 0.0136% | 0 | 0% | 审议通过 |
|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446,191 | 62.8964% | 245,215 | 34.5662% | 18,000 | 2.5373% | 0 | 0% |
注:
1、表格中所述比例(%)指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投资者/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根据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2、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本次会议议案
3.00、4.00、5.00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晋红、邱馨瑶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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