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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导读:中电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5024万股,发行价格

1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5,690.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投资进度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投资进度
1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90,640.8490,640.8482,609.8991.14%
2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20,517.6520,517.656,690.8432.61%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38,841.5138,841.5138,844.92100.01%
合计150,000.00150,000.00128,145.6585.43%

注:1、上述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均含手续费;

2、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38,844.92万元包含专户利息收入。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331.2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3,331.22万元。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439.61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即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761.47万元。

公司目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部分超募资金尚未确定最终用途,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展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6年8月13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6.5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以及2026年8月14日披露的《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4)。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付款进度安排,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李邦新王申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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